< <伤仲永>>中”余闻之也久”在文章中的作用是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8 16:52:45
< <伤仲永>>中”余闻之也久”在文章中的作用是?

作用是:
本文叙事部分采用闻录的方式,第一段写"闻",第二段写"见",后写"闻"."余闻之也久"这句话中的"之"字是代词,这句话作用是承上启下,承前是指代仲永才能超人;"闻""久"二字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,仅从传闻中的知,后来先写闻,再写见,这样就十分的自然了.由此可见"余闻之也久"使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过渡的
使用"承上启下""过渡"
就是这样拉~o(∩_∩)o...

起过渡作用。此句中的“之”字承前,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;“闻”“久”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,仅从传闻中得知,尚未见到仲永——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。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,则全句应是“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”。这样,下文再说“见”就十身自然了。由此可见,“余闻之也久”这句话,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。

伤仲永(王安石)「中小学生必读文言文」
选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
正确读法
伤仲永 北宋朝(王安石)
金溪民/方仲永,世/隶耕。仲永/生五年,未尝识/书具,忽啼/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/与之,即/书诗四句,并/自为其名。其诗/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/一乡秀才/观之。自是/指物作诗/立就,其文理/皆有可观者。邑人/奇之,稍稍/宾客其父,或/以钱币